兰州市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中介绍信内容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07 21:25:11
阅读:次
来源:袖毯厂家
在中心内部稽核和检查中,发现各管理部提取档案中的单位介绍信存在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经中心研究决定,对各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内容做出统一要求,按照职工本人办理和单位经办人办理两种情况分别拟定了单位介绍信样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拟定的介绍信样式为办理提取手续需要出具介绍信的基本内容,在介绍信中不能缺少,涂改无效。
二、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的,必须出具介绍信,同时出具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取审核时查询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本人不符的不予办理。
三、介绍信样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实行,内部稽核和检查时,自2013年3月1日以后的档案资料中,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必须是按照本次拟定的介绍信样式内容,否则视为违规办理。
四、介绍信样式中的提取原因按照中心提取政策规定的若干种情形简写。
附件1:
介绍信样式一:职工本人办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有我单位职工XXX(身份证号:XXX)因 需要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XXX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2:
介绍信样式二:单位经办人办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有我单位职工XXX(身份证号:XXX)因 需要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XXX
因其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现由我单位XXX(身份证号:XXX)前来贵中心代办其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
年 月 日
(盖章)
相关阅读